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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6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4-2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及汛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五一”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各自工作的特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五一”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把人员、车辆、船舶、设备、重点场所的安全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高度关注和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切实加强道路巡查工作和道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雨天上路巡查力度,及时了解道路状况。加强对道路排水沟、防洪渠、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对危桥、易发生碎落、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是要强化对客运货运(包括农村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旅游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特别是针对假日和上海世博会期间发班车次和进站候车旅客流量增多的情况,要增派人员,加强对旅客行包的检查力度,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要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认真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要强化GPS监控,企业 GPS平台要24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载超速运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运输教育。同时还要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要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组织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航运安全监管,重点对港口、码头、渡口、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航运企业、运输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强化航运市场监察,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加大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适时发布航行通告;
      四是要根据省厅4月22日全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施工、现场及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特别是加强施工人员住所的防汛安全的检查力度。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三违”行为和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酒店内外部治安管理,根据饭店宾馆的建筑结构、经营范围、通道及工程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制定酒店内部安全制度,统筹考虑,正确划定巡逻路线,并加强员工防火意识教育和消防培训;
      六是要加强校园内部的治安防控,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完善和落实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要强化学生节日期间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及急救常识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七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电、防盗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以控制的住、处置的好为目标,提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和节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汛期和节日期间信息畅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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